《活出台灣》討論重點在戰後「台灣地位」議題,這個「命題」簡單明瞭。拿掉「政治語言」,純就「國際法與史料」看戰後台灣,大家會發現:「天下本無事,庸人自擾之」。決定台灣「最終狀態」的是「舊金山和約」,其中第二條b款清楚寫著「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,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.」??地位未定。國際法上,「地位未定」就是「台灣的現狀」,經由和約48個簽署國「背書在案」,台灣不屬於任何國家的「立場」不容置疑,不容挑戰,是我們一貫的「立場與堅持」!ROC在台灣身份:「軍事佔領與流亡政府」,本書有詳細陳述。美國前國務卿鮑爾(Colin Powell)在中國訪問時說:「台灣並未獨立,未享有主權國家身份」。Taiwan is not independent, it does not enjoy sovereignty as a nation. 鮑爾的意思,明確告訴「PRC與ROC」一個篤定訊息:「台灣目前不是主權獨立國家,台灣會不會成為國家,由島上住民決定,PRC與ROC插不上手。」鮑爾發言依據:「舊金山和約界定台灣地位未定」,這就是我們的台灣「現狀」,也是美國官方掛在嘴上的「維持台灣現狀」的唯一「命題」。「開羅宣言」是廢紙一張,「二二八」是ROC與台灣人民的第一次戰爭,第二次戰爭進行中。台灣不屬ROC,在ROC體制內,沒有「本土政權」與「本土政黨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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